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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服务参考格式合同

2025-09-28 14:21:23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约定
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服务约定》为准;
工期要求:合同签署成功后         天内;
服务费用:            元;
服务维护期:           天,以项目甲方验收完成后算起;
费用支付节点:                                                                                                                         ;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 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资料和信息。
  • 及时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和确认。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 按合同约定完成技术服务并交付成果。
  • 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或培训(如有)。
  • 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别是现场办公时),但乙方并非甲方员工。
第三条:服务验收
3.1 验收依据

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成果的验收,均优先以本合同附件一《服务约定》中明确列明的验收标准为唯一依据;若附件一《服务约定》中未针对某一具体服务项目约定验收标准,则该服务项目的验收适用实际项目所属领域内的公认标准。

3.2 验收标准细化
  1. 依据附件一《服务约定》验收的,双方需按照该约定中关于服务成果的功能、质量、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逐项核查。
  2. 适用实际项目公认标准验收的,具体需满足:服务项目已完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操作完成,无遗漏环节;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功能缺陷(即无 bug);服务成果在验收测试阶段及后续试运行期间运行稳定,试运行周期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未协商一致的,默认不少于 3 个自然日,且试运行期间无频繁卡顿、系统崩溃、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形。
3.3 验收流程
  1. 服务提供方完成服务项目后,应向服务接收方提交验收申请(可采用邮件、正式函件等双方认可的书面形式),并同步提供与服务成果相关的完整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记录、测试报告、功能演示视频等)。
  2. 服务接收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及完整证明材料后的15 个自然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若验收合格,需在上述期限内出具书面验收合格确认书,送达服务提供方后即视为验收完成。 若验收不合格,需在上述期限内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明确载明不合格事项、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送达服务提供方后,服务提供方应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验收流程重新计算。
  3. 自动验收约定:若服务接收方未在收到验收申请及完整证明材料后的 15 个自然日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服务提供方反馈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或需补充材料等任何意见,则视为服务接收方认可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即本合同项下该服务项目自动完成验收。
3.4 争议解决
  1. 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就验收标准适用、服务成果是否达标、自动验收条款适用等问题产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双方可共同委托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协会、具备相关技术检测资质的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评估,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评估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若因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未达标导致争议,费用由服务提供方承担;若因双方对验收标准理解存在差异且服务成果实际达标的,或因服务接收方未按约定反馈导致自动验收争议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四条:需求变更与费用调整
4.1 需求变更的提出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在开发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书面函件)提出对合同附件一《项目需求说明》的修改、增加或删减(以下简称“需求变更”)。乙方收到甲方的需求变更要求后,应及时评估该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对项目工期及合同价款的影响,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评估报告及费用调整方案。

4.2 变更范围与费用调整阈值

双方同意,以本合同附件一《项目需求说明》所界定的初始服务范围和工作量为基准。

  • 10%阈值内:若所有需求变更累计导致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幅度未超过初始约定工作总量的10%(含),合同总价不予调整,乙方应自行消化该部分成本。工期是否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 超出10%阈值:若所有需求变更累计导致乙方工作量增加的幅度超过初始约定工作总量的10%,则对于超出部分的工作量,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合同总价款进行追加(或减少),并对项目工期进行相应顺延(或提前)。
4.3 费用追加与工期的调整程序
  1. 乙方报价:对于超出阈值的需求变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变更要求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变更内容描述、所需增加/减少的人工时、物料成本、需追加/减少的费用金额以及需要延长/缩短的工期。
  2. 甲方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评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书面确认。甲方确认后,该报告即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附件,双方据此履行。
  3. 履行变更:仅在甲方书面确认乙方的评估报告后,乙方方有义务开始实施该需求变更工作。如果甲方未书面确认,乙方有权拒绝实施变更,并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
  4. 支付安排:因需求变更而追加的合同价款,其支付方式与支付比例应参照原合同约定执行,除非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有约定。
4.4 紧急变更

若遇紧急情况,甲方可口头提出变更要求,但应在【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乙方在收到口头要求后开始工作的,视为甲方已接受本条款的程序,后续仍需就费用和工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4.5 除外责任

因乙方自身原因(如技术方案缺陷、原开发质量不合格等)导致的修改、返工或重复工作,不属于本条所述的需求变更,不得要求甲方追加任何费用,且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成本并确保不影响最终工期。

第五条:交付物与文件清单
5.1 交付物范围

双方确认,乙方在本项目下的交付义务不仅包括可运行的工作成果(如软件、系统、功能等),还包括为实现、理解、维护、修改和升级该工作成果所必需的全部文件与材料(以下统称“技术文件”)。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 源代码:项目全部的、完整的、可编译的源代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java, .py, .cpp, .js, .ts等)。
  2. 工程文件:项目完整的开发环境工程文件、配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Visual Studio、Xcode、Android Studio、IntelliJ IDEA、Eclipse等IDE的工程文件;pom.xml, package.json, CMakeLists.txt, .sln等构建配置文件)。
  3. 开发文档(如约定需要提供)
    • 技术设计文档:系统架构图、数据库设计文档(ER图)、API接口文档、核心算法说明等。
    • 用户手册:详细的操作使用说明、安装部署手册。
    • 测试文档:测试用例、测试报告、性能压测报告(如适用)。
  4. 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创建脚本(DDL)、初始数据填充脚本(DML)、数据字典等。
  5. 第三方资源:项目所依赖的、且可合法分发的第三方库、SDK、插件及其许可证文件(License)。
  6. 其他资产:UI设计源文件(如Sketch、Figma、PSD文件)、图标、字体等所有创作资产的源文件。
5.2 交付形式与要求
  1. 交付介质:所有技术文件应以数字形式交付,并通过可靠的移动存储介质或云盘链接等方式提供给甲方。
  2. 完整性要求:乙方交付的所有技术文件应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读性。甲方技术人员应能基于这些文件在标准开发环境中成功编译、部署和运行整个系统。
  3. 注释要求:源代码中的关键算法、复杂业务逻辑应包含清晰的注释,以确保可维护性。
  4. 交付时限:所有技术文件应作为项目最终交付成果的一部分,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双方也可约定在项目关键节点分阶段交付部分技术文件。
5.3 知识产权与许可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技术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根据本合同交付的所有技术文件的知识产权,均依照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转移或许可给甲方。

5.4 未交付的责任

若乙方未按照本条约定的范围、形式和要求完整交付技术文件,视为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交付义务,甲方有权依据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承担违约责任。

5.5 特殊说明

如服务内容不包含交付物或文件内容,无需提供。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工作成果不合格,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出工期5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相应报酬并支付报酬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审核期、第三方申请、审核、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等不作为工期计算。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4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报酬总额30%的违约金。
6.5 责任限制: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知识产权瑕疵担保义务以及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及退款的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报酬额的150%。
6.6 国家政策变动免责
  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监管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或颁布具有强制力的新规定,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对一方显失公平的,该受影响方(以下简称“受影响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上述变化及其影响。
  2. 收到通知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争取在合理期限内达成补充协议或变更履行方式。若自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该政策变化确实无法克服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尚未交付对应工作成果部分的报酬(如有)。对于乙方已完成且甲方已支付报酬的部分工作成果,甲方有权保留。双方为履行合同已发生的合理成本各自承担,互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4. 本条款所述“重大变化”是指该变化无法被合理预见,且其影响直接导致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或继续履行成本急剧增加。
6.8 第三方平台审核风险
  1. 双方确认,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工作成果可能需要提交至第三方平台(如应用商店、开放平台、社交媒体平台等)进行审核、批准、上线或托管。
  2. 乙方应按照该第三方平台的现行公开规则和标准进行开发与提交,但第三方平台的审核标准、时限、结果及其不确定性均不在乙方可控及可保证范围内。
  3. 若因第三方平台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审核不通过、拒绝上线、下架、延迟审核、平台规则或接口变更等)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无法按时交付、无法实现相应功能,或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如根据平台反馈进行合理修改、重新提交、申诉等),但乙方不因此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或成果不合格违约责任。
  4. 若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资质或甲方要求的技术方案本身违反第三方平台规则而导致审核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且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的相应报酬。
  5. 尽管有前述约定,如果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未遵循第三方平台明确公示的基本技术规范)导致审核失败,则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第8.2、8.3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6.9 技术开发风险免责
  1. 双方充分认知技术开发活动存在因现有技术条件限制而固有的不确定性风险。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全部或部分失败,无法实现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技术指标或功能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 (a) 乙方应立即将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研究开发失败及证明材料书面通知甲方。
    • (b) 乙方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合理努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论证、进行多次试验、尝试替代方案等)。
    • (c) 该技术困难应是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合理难度,且该失败属于行业认定合理的失败。
  2.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可认定为“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及其导致的“合理失败”,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未能交付合格成果的违约责任:
    • (a) 该技术困难在订立合同时无法被预见;
    • (b) 该技术困难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避免;
    • (c) 乙方已充分发挥主观能力并采取了一切合理的努力仍无法解决该困难。
  3. 发生合理技术开发风险时:
    • (a) 双方应首先协商风险分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风险由双方合理分担。
    • (b) 分担方式可包括: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的合理成本(该成本可高于已支付报酬,但应低于合同总报酬),乙方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或双方共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c) 任何一方不得就此类风险事件向另一方主张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违约金(如报酬总额30%的违约金)。
  4. 除外情形:若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是由于乙方的疏忽、懈怠、技术能力不足或因乙方未投入约定资源等原因所致,则不属于合理的技术开发风险,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10 除外条款:本条款约定的责任上限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 (1) 乙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第三方索赔;
  • (2) 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3) 乙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对于上述除外情形,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质量保证与责任期限
7.1 质量保证期:乙方在维护期内的质量保证期,自项目交付之日起计算。
7.2 保证期内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交付的成果出现任何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或故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约定时间内提供免费的修复、更换或补充服务,直至该缺陷被解决。
7.3 保证期外责任排除:本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就工作成果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任何免费修复或赔偿责任。保证期外发生的任何系统故障、数据丢失、业务中断或其他由此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均不再负责。
7.4 保证期外服务:保证期届满后,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技术支持或维护服务,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有偿维护协议。
7.5 责任排除情形(除外条款):以下情况,即使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亦不承担责任:
  • (a) 甲方未按提供的说明文档或行业惯例进行操作而造成的损坏;
  • (b) 甲方或第三方擅自对交付成果进行修改而导致的故障;
  • (c) 因甲方提供的运行环境、网络、数据等不符合要求导致的问题;
  • (d)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坏。
7.6 除外条款:本条款约定的责任上限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 (1) 乙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第三方索赔;
  • (2) 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3) 乙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对于上述除外情形,乙方不受责任期限约束。
第八条:知识产权与保密
8.1 知识产权归属:
  • 乙方根据本合同为甲方创作的所有工作成果(含UI设计稿、源代码、技术文档、运维方案等)的所有知识产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归甲方独家所有。
  • 乙方应确保其交付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使用开源材料,必须事先向甲方披露,且严格遵守开源协议。
  • 甲方提供乙方资料知识产权由甲方负责。
8.2 保密义务:
  • 双方应对在合作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数据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保密期限不限于合同期内,且在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3年。
  •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9.2 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一方严重违约经催告未改正,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服务约定》)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合同冲突解决:如本合同正文条款与任何附件条款存在不一致或冲突之处,应以附件约定为准。附件旨在对合同正文内容进行细化、补充和说明,当附件中对工作内容、服务标准、验收流程等有更具体、更详细的约定时,应优先适用附件的条款。
11.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服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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