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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2024-12-21 13:48:51
 

一、协议范围与定义

  1. 本协议适用于使用 “huoyungong.com”(以下简称 “平台”)提供的兼职技术服务的所有用户,包括提出技术需求并支付费用的 “项目方”、承接技术需求的 “服务方”。
  1. “资金托管服务” 指平台为保障交易安全,接受项目方委托暂存服务款项,待服务完成或纠纷解决后按约定划转的服务。
  1. “服务约定” 指项目方与服务方通过平台沟通后,最终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确认的服务范围、要求、期限、费用、项目工期、验收标准等内容。
  1. “项目工期” 指项目方与服务方在服务约定中约定的,从服务正式启动至服务成果交付验收完成的全部时间周期。
  1. “平台服务费” 指平台为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辅助、资金托管、工期提醒、纠纷协助记录等服务,向用户收取的服务报酬,具体收费标准见本协议第四章。
  1. “项目失败” 指服务成果经验收后,无法满足服务约定的核心需求(如功能无法实现、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或因服务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继续推进的情形。
  1. “平台内纠纷发起” 指项目方或服务方因服务相关争议,通过平台指定功能入口提交纠纷申请及相关证据,触发平台纠纷处理流程的行为。

二、项目方与服务方的基础约定及权责

(一)基础约定

  1. 项目方应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主体(个人用户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出的技术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不涉及违法违规、侵权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内容。
  1. 服务方应保证其具备承接对应技术服务的合法资质(如相关行业许可、技术认证等)及专业能力,个人服务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承接服务。
  1. 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与服务相关的重要信息(如项目方需说明需求边界,服务方需说明技术实现难度),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1. 双方应通过平台指定渠道沟通服务事宜,重要约定(如需求变更、工期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含平台内电子协议)确认,口头约定不作为履行依据;若产生争议,优先通过平台内纠纷发起流程处理。

(二)项目方应遵守的事项

  1. 向服务方提供完成服务所需的真实、完整资料(如技术参数、需求文档、测试环境等),并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响应服务方的合理沟通需求;若因项目方提供资料延迟或资料不全导致项目工期延误、服务成本增加,需承担相应责任。
  1. 在服务约定中明确约定项目工期、服务总费用及验收标准,若需变更上述内容,应提前与服务方协商一致并修改服务约定,不得单方擅自变更。
  2. 按服务约定约定的验收标准,无正当理由15自然日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默认验收通过。
  3. 若与服务方产生纠纷,可通过平台指定入口发起纠纷申请;纠纷发起后,仅可由自身(发起方)申请撤回。
  4. 不得要求服务方提供超出服务约定约定的服务,或以不合理理由拒绝验收、拖欠服务费用。
  1. 若服务约定中包含第三方文档,该第三方文档以早于服务约定提交时间的正序第一个版本为准;若该第三方文档无法访问、内容为空,且服务约定版本无法追溯的,则视为项目方放弃就该第三方文档主张相关权利。

(三)服务方应遵守的事项

  1. 严格按照服务约定约定的范围、标准和项目工期完成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服务约定或拖延服务进度;若预计可能出现工期延误,应提前至少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项目方,说明延误原因及预计补救措施。
  1. 保证服务约定的可使用性和完整性:
(1)服务成果需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能够正常运行且无功能性缺陷(如代码可编译、软件可操作、报告数据准确等);
(2)服务成果需包含完整的配套资料(如源文件、工程源文件、源代码等,具体以服务约定约定为准),确保项目方能够正常使用;
(3)若服务成果存在可使用性或完整性问题,服务方需在约定时限内免费修复,直至满足服务约定要求。
  1. 因服务方自身原因(如技术能力不足、人员安排不当、未履行可使用性 / 完整性保证义务等)导致项目工期逾期、服务质量不达标或项目失败,需按服务约定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减少服务费用、赔偿合理损失等),具体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1. 按本协议第四章约定支付平台服务费(若收费对象为服务方),不得无故拖欠;若服务方需从托管资金中抵扣平台服务费,应提前与项目方及平台确认。
  1. 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项目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项目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1. 服务完成后,应向项目方提交完整的服务成果及配套资料,并配合项目方进行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合理修改要求,应在约定范围内予以处理,且修改时间不得超出项目工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 若与项目方产生纠纷,可通过平台指定入口发起纠纷申请,需如实提交纠纷事由及相关证据(如进度记录、技术说明等);纠纷发起后,仅可由自身(发起方)申请撤回。

三、平台权责与资金托管、项目纠纷处理规则

  1. 平台仅为项目方与服务方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辅助(含资金托管)、工期提醒、服务费结算、纠纷记录协助等服务,不参与双方之间的服务细节协商、服务成果验收及纠纷争议裁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关于项目工期,平台仅提供预期提醒服务,不代表平台对工期履约情况的监督或担保,因工期延误产生的全部责任由违约方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2. 资金托管服务非必须项目,由项目方和服务方协商选择。
  1. 资金托管服务遵循以下规则:
(1)服务启动前,项目方将服务款项存入平台托管账户后,该资金处于冻结状态,项目方不得擅自撤回;
(2)若需从托管资金中抵扣平台服务费,平台将在双方确认验收无争议后,先扣除约定的平台服务费,再将剩余托管资金划转给服务方;
(3)项目失败或双方发起平台内纠纷时,按本协议第 3.4 条、第 3.5 条、第 3.6 条规则处理托管资金。
 (4)项目由项目方确认完成,托管资金进行支付,如果双方约定服务期,先支付80%款项,服务期完成后支付剩余20%款项;
 
(5)付款方式及相关费用、税费约定:
 
        服务方付款通过第三方灵工平台执行。具体流程为:在按照本规则按照第(4)条确定应支付的款项金额,第(2)条扣除平台服务费后,平台将对应资金划转至第三方灵工平台;第三方灵工平台在向服务方支付款项并根据收取第三方服务费(见第四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服务方预缴个人所得税。金额计算以人民币 “分”(即 0.01 元)为最小计价单位,对于金额计算结果中 “分” 位以下的数值(即厘位及更小数位,如 0.001 元、0.009 元等),均采取 “直接舍弃” 处理,不适用四舍五入规则。
  1. 平台内纠纷发起与撤回规则:
(1)纠纷发起:项目方或服务方因服务约定、质量、工期、费用等产生争议时,可通过平台 “纠纷” 功能入口;
(2)纠纷撤回:仅纠纷发起方有权通过平台同一功能入口申请撤回纠纷;另一方无权要求撤回纠纷或阻止发起方撤回。
  1. 电子解除协议处理流程:
若双方就纠纷达成和解并同意解除服务关系,可通过平台生成的《项目解除协议》完成签署:
(1)平台根据双方协商内容生成标准化电子协议模板,明确服务解除时间、责任划分、资金处理方式等;
(2)双方通过平台实名认证后签署电子协议(签署行为具备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平台将按协议约定自动处理托管资金(若约定 “服务解除后全额退款项目方”,则平台直接将托管资金扣除已产生必要成本后退回项目方;若约定部分退款,则按约定比例划转);
(3)电子协议签署后,视为双方就纠纷达成最终解决方案,不得再就同一事由发起平台内纠纷或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法院文书处置规则:
(1)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电子解除协议解决纠纷,且任何一方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生效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以下统称 “法院文书”),需向平台提交法院文书原件扫描件及自身身份证明材料;
(2)平台审核法院文书真实性与有效性(必要时可要求补充出具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将严格按照法院文书载明的资金处理要求(如 “托管资金全部划转给项目方”“托管资金 XX 元划转给服务方”)执行,不受双方此前约定或平台默认规则限制;
(3)平台根据法院文书执行资金划转后,将向双方发送执行结果通知,至此对应项目的资金托管责任终止;因法院文书内容不明确或存在歧义导致的执行延迟,平台不承担责任,由双方自行向法院申请补正。

  7.平台有权对用户(项目方 / 服务方)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理(如暂停账户使用、下架需求 / 服务、拒绝结算托管资金等),但不对用户的服务成果质量、履约能力、项目工期履约情况等承担保证责任。

四、平台收费标准

  1. 电子合同  2元
  2. 发布项目  10元
  3. 发布项目含有资金托管 100元(含发布项目费用)
  4. 项目资金托管收费  平台(2%),第三方(支付通道费0.6%,灵工通道费6.72%),合计项目费用的9.32%

五、服务约定的效力约定

  1. 项目方与服务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确认的 “服务约定” 为准;本协议约定(包括收费标准、工期要求、验收规则、纠纷处理、项目失败处理等)与服务约定约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服务约定的约定。
  1. 服务约定中若包含对平台的义务、责任约定(如要求平台承担服务质量保证、纠纷赔偿、项目工期监督、减免平台服务费、强制处理纠纷等责任),该等约定对平台无法律约束力,平台无需履行该等约定。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修改、更新由平台单方决定,更新后的协议将通过平台公告方式通知用户,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同意修改后的协议。
  1.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平台内纠纷发起流程协商或签署电子解除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方、服务方、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本协议自用户首次使用平台服务之日起生效。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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