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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2024-12-21 13:48:51

一、协议范围与定义

本协议适用于使用 "huoyungong.com"(以下简称 "平台")提供的所有服务的用户。平台服务分为两类:

项目服务:由 "项目方"(提出技术需求并支付费用的一方)与 "服务方"(承接技术需求的一方)通过平台达成的技术服务交易。

应用市场:由 "提供者"(上架并销售成品软件的一方)与 "购买者"(购买成品软件的一方)通过平台达成的数字产品交易。

资金保付项目:指经平台审核并标记为"保付"标识的项目服务。平台仅对该类项目在无纠纷且验收通过的情况下,承担先行垫付义务。资金保付服务不构成平台对项目质量、服务方履约能力或项目方资信状况的担保。

服务约定:双方通过平台沟通后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确认的服务范围、要求、期限、费用、验收标准等内容。

项目工期:从服务正式启动至成果交付验收完成的全部时间周期,以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所有时间段。因第三方平台注册审核上架时间、项目方审核测试时间、项目方提供资料延迟时间、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时间造成的工期延误,服务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需求浮动:项目服务执行过程中,项目方可在原服务约定范围内提出不超过原需求总量10%的合理调整,超出10%的部分视为新增需求,需另行协商费用及工期。双方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平台服务费:平台为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辅助、资金保付、纠纷记录等服务收取的报酬,具体标准见第五章,不因任何原因退还。

项目失败:服务成果经验收后无法满足核心需求,或因服务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推进的情形。

平台内纠纷:因服务相关争议通过平台指定入口提交申请,触发平台纠纷处理流程的行为。

平台规则:指平台以公告、帮助中心、交易规范等形式发布的全部规则、政策、说明,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项目方与服务方的基础约定及权责

(一)基础约定

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与服务相关的重要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双方应通过平台指定渠道沟通服务事宜,重要约定需以书面形式(含平台内电子协议)确认,口头约定不作为履行依据;若产生争议,优先通过平台内纠纷发起流程处理,平台不参与且不对争议实质做出裁判。

(二)项目方应遵守的事项

  • 向服务方提供完成服务所需的真实、完整资料,及时响应合理沟通需求;因资料延迟或不全导致工期延误、成本增加,由项目方承担责任,服务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 在服务约定中明确约定工期、总费用及验收标准,变更需协商一致并修改约定,不得单方擅自变更。
  • 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无正当理由15自然日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默认验收通过。项目方审核测试时间计入项目工期,因项目方延迟审核测试导致的工期延误,服务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 若与服务方产生纠纷,可通过平台指定入口发起;纠纷发起后,仅可由发起方申请撤回。
  • 不得要求超出约定的服务,或以不合理理由拒绝验收、拖欠费用。
  • 项目方单方撤回的,发布费用(10元)不予退还。
  • 项目方可在原服务约定范围内提出不超过原需求总量10%的合理调整,服务方应予以配合。超出10%的需求变更视为新增需求,双方应另行协商费用及工期,协商不成的,服务方有权拒绝执行。双方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 若服务约定包含第三方文档,该文档以早于服务约定提交时间的正序第一个版本为准;无法访问或内容为空且无法追溯的,视为项目方放弃相关权利。

【资金保付申请与费用】

项目方申请将项目标记为"资金保付项目"的,应按保付金额的5%向平台支付资金保付服务费。该费用在项目发布时一次性支付,发布后不予退还。项目方确认:资金保付服务仅保障项目方按约付款的信用,不减免项目方任何付款义务。因项目方逾期付款导致平台先行垫付的,项目方应向平台偿还全部垫付款项及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催收费用、诉讼费、律师费)。

【项目真实性承诺】

所提交的项目信息完全真实有效,无任何虚构或虚假成分。若违反本承诺,本人/本单位自愿接受平台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项目、终止平台服务、冻结账户及资金;平台有权将相关情况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备,本人/本单位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服务方应遵守的事项

  • 严格按照服务约定完成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或拖延;预计工期延误应提前至少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
  • 保证服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能够正常运行且无功能性缺陷;包含完整配套资料。
  • 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逾期、质量不达标或项目失败,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服务方有权拒绝项目方超出原需求10%的变更要求,除非双方就新增需求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双方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 对知悉的项目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2年。
  • 服务完成后提交完整成果及配套资料,配合验收;合理修改应在约定范围内处理。
  • 服务方同意平台根据用户评价、履约情况、投诉记录等因素调整其展示排序、信用评级,并有权要求服务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 服务方同意:平台先行垫付后,应配合平台向项目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交易记录、验收证明、签署债权转让文件等。服务方不配合导致平台无法追偿的,平台有权要求服务方返还垫付资金。

【平台服务费支付义务】

服务方应在收到项目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的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指定账户。服务方逾期支付的,平台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并要求服务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催收费用等)。


三、平台权责与资金保付、纠纷处理规则

【平台定位声明】

平台仅为项目方与服务方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辅助、工期提醒、服务费结算、纠纷记录协助等服务。不参与双方之间的服务细节协商、服务成果验收及纠纷争议裁判。

平台未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不触碰、不归集、不管理项目方与服务方之间的交易资金。项目方应直接向服务方支付服务费用,或通过平台合作的持牌支付机构/银行(以下简称"清算机构")完成支付。平台对交易资金的划转不承担操作责任。

因平台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用户损失的,平台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 工期提醒服务

平台仅提供预期提醒服务,不代表对工期履约情况的监督或担保。项目工期以自然日连续计算,包含所有时间段。因第三方平台注册审核上架时间、项目方审核测试时间、项目方提供资料延迟时间、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时间造成的工期延误,服务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因服务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服务方承担违约责任。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连带责任。

3.2 资金保付服务

(一)保付项目的认定

平台有权根据项目方的信用评级、历史履约记录、项目类型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将特定项目标记为"资金保付项目"。保付标识仅表示平台愿意为该项目提供本条约定的先行垫付服务,不构成平台对项目质量、服务方履约能力、项目方付款能力的任何担保或承诺。

(二)先行垫付的触发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平台对服务方承担先行垫付义务:

  1. 该项目已标记为"资金保付项目";
  2. 服务成果已经项目方验收通过,或项目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视为通过;
  3. 项目方未在服务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直接向服务方支付应付费用;
  4. 截至服务方申请垫付之日,该项目不存在任何在途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内纠纷、诉讼、仲裁、行政投诉。

(三)先行垫付的范围与上限

平台先行垫付的金额,以项目方应付服务费用为限。平台垫付后,即取得服务方对项目方的相应债权,服务方应配合平台签署债权转让文件并提供必要的追偿协助。

(四)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平台不承担先行垫付义务,服务方应自行向项目方主张权利:

  1. 项目方已就服务成果提出质量异议,或双方就验收标准、工作量、工期存在争议;
  2. 任何一方已发起平台内纠纷或启动司法、仲裁程序;
  3. 服务方存在欺诈、虚假交易、刷单等严重违规行为;
  4. 项目方付款逾期系因不可抗力、持牌支付机构系统故障或法律法规限制导致。

(五)追偿与抵扣

平台先行垫付后,有权向项目方追偿全部垫付款项及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项目方同意:平台有权从项目方在平台的账户余额、履约保证金、其他应收款项中直接扣划以清偿垫付款项,扣划后平台应及时通知项目方。

3.3 付款方式

项目方应通过平台指定渠道直接向服务方支付服务费用。平台提供交易信息展示与支付跳转服务,不介入资金划转操作。项目方与服务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由双方自行确认或经由平台合作的持牌支付机构执行。

项目方付款后,应通过平台上传付款凭证或确认付款状态。服务方确认收款的,视为项目方完成付款义务。

3.4 平台内纠纷发起与撤回规则

纠纷发起:因服务约定、质量、工期、费用等产生争议时,可通过平台 "纠纷" 功能入口提交。

纠纷撤回:仅纠纷发起方有权申请撤回;另一方无权要求撤回或阻止发起方撤回。

平台有权在纠纷处理超过30日未解决时,依据双方已确认的服务约定、本协议条款或公平原则提供处理建议,不做出实质判断。

3.5 资金保付与纠纷的冲突

一旦项目方或服务方就本项目发起平台内纠纷,或任何一方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提起争议解决程序,该项目的资金保付服务自动中止。待纠纷解决且生效文书确认项目方负有付款义务的,平台根据文书内容决定是否恢复垫付义务;若文书确认项目方无需付款或双方互负义务的,平台垫付义务终止。

3.6 电子解除协议处理流程

若双方就纠纷达成和解并同意解除服务关系,可通过平台生成的《项目解除协议》完成签署:

平台根据双方协商内容生成标准化电子协议模板,明确服务解除时间、责任划分、已付款项处理方式等。

双方通过平台实名认证后签署电子协议(签署行为具备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已发生垫付的按本协议第3.2条追偿规则处理;未发生垫付的,平台保付义务终止。

电子协议签署后,视为双方就纠纷达成最终解决方案,除发现新的重大证据外,不得再就同一事由发起平台内纠纷或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7 法院文书处置规则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电子解除协议解决纠纷,且任何一方已取得生效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统称 "法院文书"),需向平台提交原件扫描件及身份证明材料。

平台审核法院文书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核期最长30日(必要时可要求补充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审核通过后依据文书载明内容处理保付事宜。文书要求项目方付款的,平台按本协议第3.2条决定是否启动垫付;文书免除项目方付款义务的,平台垫付义务终止。

平台根据法院文书执行垫付后,将向双方发送执行结果通知,自此时起对应项目的资金保付责任终止;因法院文书内容不明确或存在歧义导致的执行延迟,平台不承担责任,由双方自行向法院申请补正。

3.8 平台处置权

平台有权对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理(如暂停账户使用、下架需求/服务、取消保付标识、拒绝结算等)。平台有权基于初步证据、大数据分析、行为模式识别等技术手段,对疑似虚假交易、刷单、套现、关联交易等行为进行判定并临时冻结相关账户。平台应在冻结后7日内完成核查并告知用户冻结理由,用户有权申请复核。用户对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7日内提供反证,否则视为认可平台判定。

平台不对用户的服务成果质量、履约能力、项目工期履约情况等承担保证责任。

3.9 抵销权

用户在本协议项下对平台负有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付追偿款、平台服务费、违约金)的,平台有权直接从用户账户余额、保证金中直接扣划。平台应在扣划后及时通知用户,用户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提出。

3.10 单方解除权

用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平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注销账户且不退还任何费用:

  1. 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资质证明;
  2. 连续12个月未登录平台;
  3. 被其他用户投诉累计达3次,经平台核实存在违规行为;
  4. 发布违法违规内容、恶意差评、诱导线下交易、损害平台声誉等行为;
  5. 平台基于合理判断认为用户行为可能影响平台声誉。

3.11 不可抗力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平台服务发生中断、延迟、数据丢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 自然灾害、战争、动乱、法律法规或政府政策变化;
  • 因网络、安全原因等导致的服务器中断、网络侵入、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代码漏洞、第三方服务问题;
  • 因电力、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电信部门技术调整、运营商管控、国际出口线路拥堵等基础环境故障导致的服务中断;
  • 由于政府机关、司法机构或行政机关的要求(如封禁、关停)导致的无法服务。

出现上述情况时,本平台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平台免责。平台无义务保存中断期间的数据,且不承担恢复责任。因用户自身设备、网络环境导致的问题平台免责。平台不对服务成果的商业价值、市场前景做任何保证。


四、应用市场服务

4.1 定义

"应用市场"指平台提供的成品软件、工具、模板、插件等数字产品交易服务专区。入驻应用市场的"提供者"上架并销售数字产品,"购买者"购买并使用数字产品。

4.2 平台权责

平台未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不触碰、不归集、不管理购买者与提供者之间的交易资金。平台仅提供数字产品展示与交易撮合服务,不对产品的功能性、安全性、兼容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

产品上架前,平台有权进行形式审核,但审核通过不代表平台对应用质量的认可。

平台有权根据用户投诉、差评率、下架申请等情况,不经事先通知直接下架产品,且无需说明理由。

产品交易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平台在收到有效法律文书前不承担任何处理义务。

4.3 提供者义务

提供者保证其上架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应全额赔偿平台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商誉损失)。

产品更新、维护责任完全由提供者承担,平台不参与且不承担连带责任。

提供者同意平台根据用户评价、销量、投诉记录等因素调整其展示排序、信用评级。

【平台服务费支付义务】

提供者应在收到购买者支付的交易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的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指定账户。提供者逾期支付的,平台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并要求提供者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催收费用等)。

4.4 购买者须知

数字产品一经交付(下载/授权),原则上不支持退款,除非产品存在严重功能性缺陷(指导致产品无法启动、核心功能完全不可用、存在安全漏洞等情形)且提供者拒绝修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购买者应在购买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确认产品功能符合自身需求。

4.5 付款方式

购买者通过平台指定渠道直接向提供者支付交易款项。平台提供产品信息展示与支付跳转服务,不介入资金划转操作。购买者与提供者之间的资金往来,由双方自行确认或经由平台合作的持牌支付机构执行。

购买者付款后,应通过平台上传付款凭证或确认付款状态。提供者确认收款的,视为购买者完成付款义务。

4.6 收费规则

应用市场平台服务费:交易金额的30%(活动期间按平台公告执行,平台有权随时调整活动期)。

该费用由提供者在收到购买者款项后自行支付至平台指定账户,或由平台合作的持牌清算机构依据平台指令从交易资金中直接扣划至平台账户。平台不介入交易资金的归集与划转操作。

如发生退款,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提供者承担。

电子合同费用:2元/份(如适用)。


五、平台收费标准

以下费率均为含税价,平台依法开具发票。活动期以平台公告为准,平台有权随时调整。

项目服务 — 项目方费用

收费项目 费率/金额 说明
发布项目 10元 发布后不退
电子合同(项目方承担) 2元/份 如适用

项目服务 — 服务方费用

收费项目 费率/金额 说明
电子合同(服务方承担) 2元/份 如使用
平台服务费 10% 资金保付项目
平台服务费 5% 普通项目

应用市场 — 提供者费用

收费项目 费率/金额 说明
应用市场产品撮合交易服务费 10% 标准费率。平台介入交易才收取
电子合同(如使用) 2元/份 如适用

【注】平台未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不介入项目方与服务方、购买者与提供者之间的资金往来,故不存在资金托管、代收代付及第三方灵工代发费用。平台收取的各项服务费性质为信息撮合及信用服务对价,不构成交易资金的组成部分。


六、服务约定的效力约定

项目方与服务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确认的 "服务约定" 为准。提供者与购买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以产品购买页面的说明及电子交易记录为准。

协议优先级

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公告、帮助中心、交易规范)构成完整协议体系。如有冲突,按以下优先级适用:

  1. 平台单方发布的强制性规则;
  2. 本协议;
  3. 服务约定或产品购买说明;
  4. 双方其他约定。

服务约定或产品购买说明中减轻平台责任、加重平台义务的条款无效。若包含对平台的义务、责任约定(如要求平台承担服务质量保证、纠纷赔偿、项目工期监督、减免平台服务费、强制处理纠纷等责任),该等约定对平台无法律约束力,平台无需履行该等约定。

6.1 工作量与工期的自主约定

项目方与服务方应在服务约定中自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量、工期、验收标准等核心交易要素。双方就工作内容、工作量、工期达成的具体约定,效力高于本协议中的默认规则。平台不参与工作内容、工作量评估、工期合理性审查及履约过程监督,因工作量、工期约定产生的争议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平台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项目方与服务方确认:服务约定中载明的工作量、工期系双方充分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就工作量、工期产生争议的,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平台对此类争议不参与协调、不做出判断、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其他条款

协议修改权

本协议的修改、更新由平台单方决定,更新后的协议将通过平台公告方式通知用户,公告后7个自然日生效。如用户不同意修改内容,应在生效日前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并申请账户注销及余额提现;逾期未提出异议且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同意修改后的协议。

7.1 通知送达

平台通过用户注册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站内信或平台公告发送通知,发出即视为送达。用户应确保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未及时向平台更新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7.2 用户资格

用户应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平台有权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用户将无法使用平台核心功能,已使用的平台有权随时终止服务。

7.3 数据授权与保留

用户同意平台收集、使用其必要信息用于交易撮合、风控审核、合规报送、平台运营分析等目的。平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司法机关要求的除外。个人信息处理详见平台《隐私政策》。用户注销账户后,平台仍有权保留与交易相关的必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资金流水、纠纷记录),保存期限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4 反洗钱

用户应配合平台进行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平台有权对可疑交易进行审查,必要时暂停交易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7.5 关联账户限制

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注册或使用多个账户进行关联交易、虚假交易、刷单、套现等行为。平台有权基于注册信息、设备信息、支付信息、IP地址等合理认定关联账户。一经发现,平台有权冻结全部关联账户及资金。

7.6 平台违约责任

因平台故意或重大过失、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用户资金损失的,平台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服务中断导致的损失,平台免责。

7.7 争议管辖

(一)平台内用户间纠纷

因项目方与服务方之间、或提供者与购买者之间,就服务约定或产品购买所产生的、平台并非一方当事人的争议,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平台对此类纠纷不承担实体义务,但有协助提供交易记录的义务。

(二)涉平台纠纷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一方当事人为本平台运营方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平台规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平台运营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8 诉讼费用承担

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


本协议自用户首次使用平台服务之日起生效

公告日:2025年11月23日 · 生效日: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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